[摘要] 经姜堰区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姜堰区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20〕1号三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其中:〔2020〕1-3号地块的申请人须符合《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文件规定要求。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块。在泰州市姜堰区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如有尚未开发(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宅类地块,不得参与本次宗地竞买。 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规定的条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6月0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jy.landtz.com/jy/index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6月09日 起至2020年06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jy.landtz.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姜堰区储告[2020]1-1号; 2、地块编号:姜堰区储告[2020]1-2号; 3、地块编号:姜堰区储告[2020]1-3号;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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