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我市出台5条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泰州日报  2017-03-23 09:06

[摘要] 今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火爆,部分楼盘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引发社会各界对市区房价走势的担忧,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火爆,部分楼盘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引发社会各界对市区房价走势的担忧,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物价局、市住建局昨天联合出台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销售行为,稳定商品房价格,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这5条政策措施分别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强化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申报,加大商品房价格的监管力度。

为促进商品房预售制现房制过渡,我市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严格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商品房项目建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房项目建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许可的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在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上,此次政策明确,房地产开发商严禁无证认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保证金、会员费、预定款等各种形式的费用。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在30日内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为防止炒房等行为的发生,此次政策明确将规范商品房合同管理,商品房严格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购房人预订商品房后,未在30日内签订预售合同的,预订应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应当面向市场公开销售。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上备案、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统一在泰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应按不高于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签订的销售价格对外公开销售,不得指定购买人、不得在原购房条件的基础上再设置额外条件。

政策还明确,各房地产开发商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开盘销售前必须向当地价格部门进行明码标价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套数必须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致,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源应一次性全部申报。”市物价局调研员王京校介绍,所有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住房申报价格,单套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的单套销售价格。

对于首次销售的项目,此次政策也对申报频次和幅度作出新的调整,即申报均价参照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的价格水平及开发成本综合确定,具体价格由价格部门会商住建、国土等部门综合评估确定。“部门参与综合评估确定,目的主要是引导房地产开发商理性定价,防止开发商随意、过高定价,防止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王京校解释说。

对于申报价格非正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市将建立约谈制度,由价格部门会同住建部门进行约谈。同时,我市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检查,严厉打击商品房不进行明码标价申报公示、坐地起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行为。市住建部门将把明码标价申报数据录入商品房交易系统自动比对,对不申报明码标价和实际成交价高于明码标价申报的房源不予网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