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动员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 常务会议通过了《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动员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 常务会议通过了《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我市将对持有“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证”并自愿同意转让的人员,通过赎买的方式收购“资本金股权证”。8月1日起,持股人可到原认购股权时所在单位办理收购登记,并提交股权认购券。
涉及1.42亿资本金
公路联网畅通工程重点项目——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开工建设,历时 4年零3个月,至2002年10月完工。该工程北起兴化安丰镇,南接宁通公路广陵互通立交,全长121公里,总 35.8亿元。
按照当时省 提出的高速公路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建设模式,借鉴省内兄弟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股权认购”方式,筹措工程建设资本金,发行了“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证”,从2000年起至2001年止,共计筹措资本金1.42亿元。然而高速公路自建成通车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股份分红,持股群众较为关切。
日前, 常务会议通过《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由泰州市泰政交通 有限公司负责宁靖盐高速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
收购范围有五类面值
本次股权收购权仅限于“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五种。
据了解,为充分尊重出资人意愿,分别采用两种办法处理,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一是对于不愿意继续持股的,由市交投公司接受转让,通过赎买的方式收购;二是对于愿意继续持股的,在宁靖盐公司有分配时按照同股同利原则享受分红。
按原值的1.4倍收购
鉴于原股权证只享有分配权,股金不还本、不付息。但为了广大 人的权益,此次 确定按照认购原值的1.4倍收购股权。即面值1000元认购券将以1400元收购。
此外,本次收购原则上实行见票收购,且股权不可私自转让,由认购时原单位负责统计、收集认购券。各单位受理认购券时,需确保认购券与当初领券登记的号码范围区间一致,并认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持股人8月1日起可登记
根据方案,此次股权收购共分四个阶段。
(一)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0日,持股人到原认购股权时所在的单位办理收购登记,并提交股权认购券。
(二)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9月5日,股权收购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认购券及各项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三)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5日,交投公司按照审核确定的金额拨付至各市(区)(管委会)、各单位。
(四)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5日,原持股人至登记单位领取收购款。
持股人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6881798。
注意事项
此次资本金股权收购原则上实行见票收购,由持股人到原单位进行登记。但10多年过去了,针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方案进行明确。
1、 区划发生调整的由现在所属 市(区)负责收购;
2、出现调动、退休、已去世等相关情况的,由认购时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3、原单位出现合并或整合的,由合并整合后的单位负责统计;
4、对改制、破产、倒闭的企业或单位,按照行业或系统进行扎口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市交投公司申报股权收购。
5、基础台账资料可以证明股权人确实出资的,但股权凭证遗失或原持股人已经去世未进行申报的,由股权收购办公室另行明确具体程序和时间进行甄别处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