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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正式亮相南京保障房市场

扬子晚报网  2015-05-08 08:53

[摘要] 自去年7月提出试点、去年12月征求意见之后,“共有产权房”作为新的保障房品种正式亮相南京了。记者今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包括《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在内的多份住房保障类文件已于日前发布。

自去年7月提出试点、去年12月征求意见之后,“共有产权房”作为新的保障房品种正式亮相南京了。记者今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包括《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在内的多份住房保障类文件已于日前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中低收入家庭、无房家庭等人群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且低购买比例不得低于50%。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在这份《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共有产权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其保障对象是指江南六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车辆、住房状况等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单亲家庭以及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也包括在内。

共有产权房的套型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供应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套型按人

口分配,其中1人户45㎡左右,2人户55㎡左右,3人及以上户65㎡左右。从房源面积分配及保障范围上看,共有产权房与现有的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品种较为类似。

哪些人群可以购买?

扬子晚报记者从刚刚出炉的管理办法中了解到,主要有三类人群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购,分别是:

1、具有江南六区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财产、车辆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南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3、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南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该办法中也提到,有三类情况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1、在南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5年以内的;2、户籍是通过购买住房的方式迁入南京市的;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也不得申购。

买房人出资比例是多少?

“共有产权房”的大特色即产权可以按“份”购买,该办法规定,购房者持有共有产权房的份额根据其经济状况、房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但少不得低于50%。购房者可以分次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产权份额,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低于5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低于70%,其他保障对象不得低于80%。自首次购买产权的5年内,买房人可分次继续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根据届时的市场价评估确定。

共有产权房的售价该如何确定呢?记者了解到,《办法》中提到,“共有产权房供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由南京市物价部门按照略低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未来共有产权房可以会参照周边商品住房9折左右的价格来定价,以现有岱山板块的保障房项目为例,目前该片区的商品房售价在12000元/㎡至14000元/㎡之间,如果共有产权房上市的话,售价也至少在万元以上。

商品房小区将配建保障房

在此次南京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房相关文件中,还首次明确了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房的比例。《关于推进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将“加大在经营性用地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对部分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出让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

自2013年起,南京已提出土地出让时“限地价、竞配建”,即地价拍卖封顶后竞争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或面积。但在现实操作中,开发商都是竞争保障房建设的资金,还没有出现过竞建设面积的情况。南京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次首次明确了配建的要求,以一个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地块为例,开发商配建5%的保障房即2500平方米,按照50平方米一套推算,至少可配建50套保障房。不过,此举并非强制性要求,开发企业是否接受仍需打个问号。

南京保障房将并轨为三类

相关人士介绍,推出“共有产权房”后,南京市的保障性住房将实现大并轨,即将现有的住房保障品种整合为货币补贴、住房租赁、产权购买三类,建立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购买型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据了解,“货币补贴”指的是租赁补贴,由政府部门发放租赁补贴用于改善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住房租赁”则是将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购买”是将经适房、中低价商品房、限价房等并轨,以产权按比例购买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人群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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